沈云初萧毅是一本非常不错的短篇小说。小说的作者是佚名,主角是沈云初萧毅,下面一起来看下书的主要内容:她一口气走到村边,又沿着土路往外走了约莫二里地。今天镇上不赶集,所以这么早应该没什么人外出,她在等人。秋风寒凉,沈云初衣衫单薄,因为她还得装着穷困模样,不敢现在添置衣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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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过了一刻多钟,一个身穿皂袍,挎着刀骑着驴的男人,出现在她视线中,正是她苦苦等待的宋大山。
宋大山今年二十,托娘舅的福在县衙里谋了个衙役的差事,在村里十分有体面。
虽然也爱吹牛,喜欢被人追捧,但总体来看,是个热情快活的小伙子。
比如现在见到沈云初,他立刻从小毛驴上下来,道:“沈家妹子,你怎么在这里?”
其实沈云初跟他算挺熟的,原因在于林三花。
沈云初虽然回来才半年,但是已经是林三花最好的朋友,没有之一。
而这小子,对林三花动了心思,虽然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得偿所愿,但是爱屋及乌,对沈云初态度很友好。
林三花则总是在沈云初面前抱怨他做过的蠢事,说过的蠢话;沈云初却知道,她心里也有他。不过两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女儿/儿子能攀高枝,所以两人困难重重。
“宋大哥,我找你。”沈云初笑眯眯地道。
“找我?”宋大山愣了,“找我什么事?”
想到林三花昨晚匆匆来问他的话,他不由浮想联翩:难道沈云初知道了,想自己找人嫁了?比如,嫁给他?
除此之外,他实在想不出她一大清早在这里堵自己的理由。
“我在攒钱,”在沈云初开口回答前他又抢先道,“我要攒钱娶三花。”
嗯,他对三花忠贞不移,要把其他小火苗无情浇灭,即使是他觉得也很不错的沈云初。
沈云初依然眉眼弯弯:“我给你送银子呀。”
一听银子,宋大山来精神了:“云初妹子有发财的路子吗?”
他现在想银子都想疯了。林三花父母早放出话来,没有六十六两银子的聘金,休想娶他们的女儿。
在这里聘金的普遍行情是十两银子,二十两已经是人人艳羡了。所以众人都嘲笑林家夫妇的狮子大开口——你家姑娘是长得好看,可好看能当饭吃啊?还那么泼辣,谁娶谁倒霉!
但是宋大山愿意啊!
除了一样,他没银子。
做衙役已经掏空了家底,他父母现在就指着他找个县里富户家里的女儿,带大笔嫁妆,也绝不肯同意他花银子去娶林三花。
因此,他现在做梦都是银子。
啧啧,连称呼都变了,沈云初心里暗笑。
出师顺利,噢耶!
她按照想好的道:“宋大哥,我请你帮个忙,给你七十两银子。当然,这事情肯定也要花银子,剩下的就是你的。”
宋大山眼神一亮,道:“妹子你果真藏了银子啊!”怪不得那宋老太太天天盯着她,他也挺佩服沈云初,真沉得住气。
“没有没有,”云初忙摆手,“我手里统共就这么多银子,但是眼下若是过不去,就没以后了。所以干脆拿出来,看能不能解决这件事情。”
“妹子处事果断。”宋大山竖起大拇指道,“咱们邻里邻居的,若是我自己能帮得上忙,就,就少收你一点银子。当我借你的,等我发达了一定加倍还你。”
云初笑着道:“那先谢谢宋大哥了,我是这么想的……”
现在朝廷混乱,横征暴敛,上梁不正下梁歪,地方更是乱成一锅粥,要不宋大山也不能托人花银子做了衙役。
在程家以及后来从林三花口中,云初都得到了不少消息,所以才大胆做了这个决定。
说完后,她恳切地道:“我知道也是有风险的,所以才把所有积蓄拿出来交给宋大哥打点。我也不着急,你慢慢考虑,这是五十两银子定钱。”
她从荷包里掏出张银票递给宋大山。
宋大山被她的提议震惊地目瞪口呆,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“拒绝,一定要拒绝”,但是又有一个声音道,“这事也没那么为难,可能这七十两银子能剩下五十两,那娶三花就指日可待了”。
待他看到五十两银子银票,眼神发亮,玩笑道:“妹子你就不怕我揣进自己腰包里不给你办事?”
“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。”云初爽朗道,“更何况,我信得过三花的眼光。”
后面这句真是极好的夸赞,宋大山血气翻涌,一激动立刻道:“好,这事情我应下了。你回家等我消息!”
云初屈膝行礼,欢快道:“那就拜托宋大哥了,我先回去了。”
看着她离开,宋大山慢慢冷静下来,有些后悔自己嘴快答应了。然而手中的银票,又滚烫滚烫的,烫得他的心都躁动起来了。
林三花那黑亮的眼神,爽朗的笑容和俊俏的样貌都浮现在眼前,宋大山一咬牙,定了主意。
沈云初虽然面上轻松,但是心里也十分忐忑,毕竟一下交出了自己一半的积蓄,而且若是这事情泄露出去,恐怕后果不堪设想。
她心事重重地过了几天,上山采药的时候都失神,有时候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异想天开了。
这天夜里,她已经躺下睡了一觉了,忽然被外面急急的脚步声惊醒。
沈云初心有所感,猛地坐起来,听到外面宋大山压低声音喊:“妹子,快开门,人给你带来了。”
她快步下床,披头散发,鞋都没来得及穿,摸黑点亮油灯,一下拉开门。
宋大山和另一个衙役抬了一副担架,担架上躺着个人,天色太黑,看不清面貌,只觉得人应该很高大。
两人把人抬进来后放在地上,宋大山从怀里掏出几张纸对沈云初道:“人给你送来,你要的文书都已经办好了,你收好。”
他效率如此之高,以至于沈云初猝不及防,有些懵逼。
她不是一个人了!这个转身都嫌碍事的小破屋里,有了她七十两银子买来的“相公”了。
第二章沈云初恋恋不舍地拿起银票,正想和它道个别,宋大山已经把银票抢过去,道:“妹子,我们先走了,你自己慢慢收拾,人还有气,你给他点吃食,好歹夫妻一场,不过也撑不过三五天了。”
这正是沈云初要求的。
他们村子后面有个盐场,很多作恶之人都被发配到盐场为奴。一般都是罪大恶极之人,所以他们在盐场日夜做苦役,还要被监工随意打骂,死亡率极高。
死了之后,直接就被就地一埋,甚至直接抛入废弃的盐井里,根本没人管。
世道乱了,盐场监管就乱,沈云初还听说过有人偷天换日,花银子直接把人救出去的。
所以听说宋氏要找她麻烦,她灵机一动,决定买个将死之人和自己成亲,然后只待他挂了,自己就是个寡妇,再也没人可以勉强她婚事了,说不定还能混个贞节牌坊,更可以横着走了。
她悲悯地看了地上的男人一眼,道:“好,恐怕到时候还要麻烦宋大哥,不过我也没银子了,这棺材……”
“什么棺材!”宋大山道,“用副破席子卷了埋了就是,这事包在我是身上了。”
他得了她那么多银子,也十分不好意思,因此就仗义地一口应下。
沈云初谢过他,送两人出去,关上门回来,有些发愁了。
屋里多了一个大男人,虽然可能进气多出气少,但是总归多了一个人。
她拿起油灯放到地上,蹲下身子,下巴拱在膝盖上看她的“相公”。
男人头发杂乱,脏兮兮的,面上有血污,尘土,十分狼狈;但是他看起来很年轻,不过二十出头的模样,长眉入鬓,鼻梁英挺,闭着眼,睫毛很长,应该是个不难看的男人。
也许是因为重病的原因,他脸上泛着不正常的红色,嘴唇干裂,有丝丝血迹渗出。
他一身短打,破破烂烂挂在身上,脏乱恶臭。
“年纪轻轻,做什么不好,偏要作奸犯科!”沈云初嘟囔着,出于医生本能,伸手给他诊了诊脉。
“宋大山!”诊完脉,她大骂一声,“坑我银子!”
这男人虽然病得有些凶险,但是绝不致命,根本死不了啊啊啊啊啊啊!
她的七十两银子,没买来自由自在的寡妇身份,竟然还买来一个大累赘!
沈云初要气炸了,但是到底职业本能占了上风。
就算是个犯人,也不应该见死不救,这是祖师爷的教诲。
男人烧得很厉害,感染严重,身上应该是有重伤。
沈云初脱了他的衣服,果然看到触目惊心的鞭痕以及其他刑罚留下的创伤,有很多地方甚至开始化脓。
他身上难闻的气味,很大程度不是脏污的衣服,而是溃烂的身体散发出来的。
只是严重到如此程度,竟然还能活着,沈云初很意外。
这真是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男人了。
她有些害怕,这个男人到底为什么被流放为盐奴呢?若是个惯偷,土匪,采花大盗……
可是眼下也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了,还是救人要紧。
沈云初拿着油灯出去,灶台搭在外面,要给他烧水擦拭身体,家里草药还没来得及去卖,金银花、荆芥……
她一边走一边飞快地盘算着药方,一不小心险些被门槛绊倒。
她不知道,转身之后,躺在担架上的男人睁开了眼睛,露出孤狼一般桀骜警惕的光芒。
沈云初把药煎上,端着木盆进来给男人擦身,把脸擦完,盆子里水已经脏得不成样子。
“怎么能这么脏啊?”沈云初自言自语道,“真不该投机取巧,现在好了,砸自己手里了吧。沈云初啊沈云初,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!”
“大哥啊,拜托你配合下,翻身啊!重的像猪一样!”
“这可是我准备做贴身衣服的布料啊,心都在滴血……”
她絮絮叨叨地给男人清理完,用棉布把他包裹住,又把自己仅有的薄被子盖在他身上。
“来,吃药了。”她像个老妈子一样,用汤匙给男人喂药。寡妇没当成,先给人做了老妈子。
起初男人嘴紧闭着,她正要骂人的时候,男人张开了嘴,一碗药尽数被喂下。
沈云初一夜没睡,不断监测着男人的体温,不时用温水擦拭替他降温,嘴里嘟嘟囔囔。既骂宋大山拿了银子不好好办事,又骂自己异想天开。
天快亮的时候,一半昏迷一半装睡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她的聒噪,用沙哑的声音道:“闭嘴。”
彼时沈云初正在给他擦额头,闻言差点把毛巾摔到他脸上。
喵了个咪的,这死男人不知好歹!自己照顾他累成了狗,把他从濒死边缘拉回来,就换来一句“闭嘴”。
多么令人绝望的医患关系!
多么令人心凉的夫妻隔阂!
震惊愤怒之余,她此刻搜肠刮肚准备词汇,要把他骂个狗血喷头,却听那男人道:“这是准备来软的吗?呵呵,他也就这么多手段了。”
沈云初气得不知道说什么好,恨恨把毛巾扔到盆里,道:“等着,等我一碗毒药毒死你!看你还敢不敢这么嚣张!”
就算以后留下了他,这个混蛋也该知道,他是她买来的,有点做小白脸的自觉!
说着,她气呼呼地端起木盆出去。
天色蒙蒙亮,曙光照进房中,男人看着身姿玲珑,风风火火的背影,深棕的眸子中露出些许困惑之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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