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丫头啊,心硬得很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现代言情小说。这本书的作者是佚名,主人公叫秦娆沈浔,下面一起来看下书的主要内容:东城沈家的沈三公子,为人放浪不羁、游戏人间。可圈子里的人都知道,从前的沈三公子不近女色,身边只有一姑娘,宠的时候宠成了心肝儿,可后来分开的时候也真的是撕破了脸。直到一次聚会,不知谁换台时碰巧换到了电影节颁奖典礼,画面中新一届影后艳光四射,美得惊人。谁都没有注意到,沈浔握在酒杯上压得发白的手指。他喃喃低语了一句:“那丫头啊,心硬得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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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大厅里的冷气开得很足,把在沙发上干坐了三个小时的秦娆吹得瑟瑟发抖。
她已经在这里等了大半个月,每天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二点大厦锁门再走。
前台早已见惯不怪,把她当成一座雕塑。
只要电梯“叮”的一响,她便下意识地看过去,期盼着她想见的那个人从那扇电梯门里走出来。
失望过后再垂下头去,周而复始地重复着这个动作。
沈浔不接她电话,微信也被拉黑,她联系不上他,只能这么做。
秦娆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样死皮赖脸的缠着一个男人。
如果早知道她会把自己陷进去,又怎么会做出那样的荒唐事来。
已经晚上八点,来往的人极少,她偶尔才抬上那么一回头。
大概率今天又见不到他了吧。
电梯“叮”的一响,不是那个人。
熟悉的声音却从大门口传来,低沉而富有磁性。
“把明天下午的报告会提到上午来。”
秦娆“蹭”的一下站起,看着走来那人,心里一阵狂跳。
沈浔一边低声安排工作,一边单手解着衬衫领口的扣子,眉眼间有着隐隐疲惫。
那双漆黑的眼睛好像没看见她一般,眼神里带着冷漠与疏离和她擦肩而过。
那一瞬她只觉得原本疼到麻木的心又开始刺痛,眼眶倏地热了起来。
身后的电梯声又响了。
“沈浔。”
秦娆终于鼓起勇气喊他,声音不大,在空旷的大厅里却足够清晰。
那人脚步一顿,停在电梯口前。
直到助理开门键按得手都软了,他才示意对方先走。
沈浔转过身,脸上竟然带着笑意。
秦娆看见他笑,只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,胸口堵着的那口气也吐了出来。
他惯着她的时候,真是惯得无法无天。
如今还能对着她笑,是不是代表还来得及挽回?
她走到他面前,他太高了,只能仰头盯着他。
他两手插在裤兜里,明明是一身正装西服,却被领口解开的两粒衬衫扣子衬得张扬恣意。
舌尖顶了顶下颌,沈浔轻轻哼笑一声:“怎么?又有什么新鲜的骗术要拿我喂招?”
“我……”几个小时没喝过一口水,她喉咙干得冒火,下意识地舔了舔干涩的嘴唇。
沈浔眼睛眯了眯,微微俯身,凑到她耳边低声道:“秦娆,你不妨直说,还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?我都给你,嗯?”
他说话还是那么温柔,可语气里的嘲讽不加掩饰,和从前纵容她纵容得毫无底线的那个沈浔判若两人。
沈浔直起身,抬手把她散落的头发抚到耳后,“以后别再来了。”
这句话算是结束,也是告别。
她站在原地,看着他走进电梯,直到电梯门关上,视线也没再在她身上停留一秒。
时隔两月,跟他说的唯一一句话竟然只有个“我”。
连一声“对不起”都没来得及说出口。
电梯数字已蹭蹭上窜了几十层,他的话仍旧在耳边回响,跟刀子似的,一刀一刀剌在她心口上,直发疼。
垂在身侧的两手微微发抖,有什么坠在地?说话还是那么温柔,可语气里的嘲讽不加掩饰,和从前纵容她纵容得毫无底线的那个沈浔判若两人。
第二章她曾以为自己是把控得最好的那个,在这段是是而非的感情里,至少可以说是游刃有余。
可是有的人就有那么厉害,他进入你心里时,丝丝缕缕一点一滴的渗入,到离开的时候却能直接连根拔起,抽离得那么突然,头也不回。
她跟自己说没关系,人生还很长,只要有足够的时间,她就能把他忘记。
可她尝过他那么浓烈的喜欢,其他的男人又如何能入得了她的眼,那么他此生都会像一根尖刺扎在她心里。
永远拔不去,一碰就疼。
她死死咬着下唇,直到嘴里弥漫出一股子铁锈味。
秦娆抬手压了压发疼的胃部,眼神里渐渐没有了焦距,像染上了一层死灰,她抬起沉重的脚步,一步一步往门口走去。
……
秦娆印象里,和沈浔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。
相同的地方,从开始到结束。
那时候,正值东城的八月。
酷暑向来是难熬的,树叶热得打了卷儿,连蝉鸣都歇了几分。
街上行人寥寥,只有马路上穿梭的汽车在昭告这个城市的快节奏。
秦娆坐在车里,偏着头靠近窗户,已经能感觉到车窗外透进来的热气。
她又看了一眼手机上的聊天记录。
姓名、年龄、学历、职位一应俱全,还配了一张照片。
还在琢磨,唐婉的电话又进来。
开口便是:“开撕了没?”
秦娆抬起头,看着大厦的标志说道:“还没有,你说我这样进去,会不会被保安给架出来?”
唐婉声音里带着点兴奋,“放心,有你这张脸,保安最多用请的,不会架你。”
“可我是个艺人。”
秦娆心里没底,她一个艺人大庭广众之下找别人撕逼,经纪人要是知道,应该会先撕了她。
“十八线,”唐婉生怕她不记得,又提醒了一遍。
“十八线啊姐妹,找准自己的定位,放心,没人认识你,大胆的去撕。”
秦娆忍不住翻了个白眼,“你这算是安慰吗?我现在想先回来撕你。”
唐婉乐呵,“赶紧去,撕完晚上请你喝酒。”
挂断电话,秦娆把车熄火,戴上口罩和墨镜下了车。
大厅里行人来来往往,这样的大公司,员工步子迈得都要比别的公司快,感觉分分钟都是钱的样子。
秦娆坐了一会儿,下午3:50,终于看见了她要等的人。
一行四人,最中间的男人瞬间夺去了她的目光。
宽肩窄腰,一袭简单的白衬衫,也叫他穿得这么出彩,单是远观,就能看出是个极品。
他的身后跟着两男一女,单看倒是个个都是一表人才,被男人这么一衬托,就显得有些暗淡无光。
不得不说,皮囊真是个好东西。
秦娆站起身,提起沙发上的一个纸袋走过去。
她人高腿长,走近时,方向微微一偏,与那个高大的男人擦肩而过,站在了女秘书的面前。
“余琳琳是吗?你好,我来给你送东西。”
余琳琳步子一停,表情没有反应过来,“你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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